近日,18名群众来到福泉市法院牛场法庭,向法庭递交起诉材料,向某安装公司索要劳务工资。 经了解,该18名群众自今年2月起向某安装公司提供劳务,而该安装公司系劳务派遣公司,实际用工单位未及时结算劳务费导致某安装公司拖欠包括上述18人在内的58名群众近两个多月的劳务工资。一边是众多劳务人员的合理合法的诉求,一边是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处于一时开不出工资的窘境。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法庭工作人员对工人们进行耐心细致的诉前引导,工人们同意诉前进行调解。随后,法庭与某安装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告知工人的诉求和调解意愿,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愿意调解解决。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庭工作人员通过调解平台将案件指派给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立即组织工人和某安装公司负责人进行调解。 经过调解员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某安装公司现场支付了18名工人被拖欠的劳务工资。因另有40名被拖欠工资的工人未到场,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法庭干警耐心做某安装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释明法理,某安装公司于当日主动支付了剩余40名工人的劳务工资。 福泉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司法服务,并不断优化“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引导更多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减轻群众“诉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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