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店主对一名窃贼以“偷一罚百”的自定尺度私自处罚,结果店主因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被刑事拘留。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唐镇派出所处置了这样一起案件。(01月06日《人民公安报》)
上海一家超市店主对一名窃贼以“偷一罚百”私自处罚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被刑事拘留,这个案件对人们具有多重警示意义。
首先,商家制定店规须符合法律规定。国有国法,店有店规,商家为了维护商店销售秩序和自身利益,制定相关销售、行为、道德约束的规章制度,理所应当,无可非议。但是,制定店规条款不能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以国家法律为指导,符合法律规定,发挥店规对国家法律的配合和辅助作用,实现店规与国家法律的良性互动。比如偷拿商品现象,对于商家店主来说,是深恶痛绝、人人喊“打”的行为,为此便制定类似于“偷一罚十”、“偷一罚百”的店规或贴店告示,似乎已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警示标语。但这些就是不合法的,属无效店规。偷窃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约定或者规定罚款的数额,其标准只能由立法机关或执法机关依法予以判定。而商家作为一个企业,不是一个店主说了就算的,绝对无权自定偷窃处罚标准。因此,商家一定要增强法律观念,对现有的店规有违背法律规定的必须进行纠正和规范。
其二,商家店主无权对偷窃行为进行处罚。既然商家制定的“偷一罚十”、“偷一罚百”的店规或贴店告示无法可依。那么,发现偷窃行为人,更无权擅自进行处罚,而应将其送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并可就相关损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偷拿者赔偿。商家如果对偷窃者采取搜身、威逼利诱,罚款等手段私自进行处理,以“罚”代“法”,一来就可能使本应受到法律制裁的偷窃者逃脱,客观上造成放纵违法犯罪分子,使其得以继续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二来如果偷窃者报警,商家相关人员就可能像上海某超市店主那样因涉嫌违法犯罪受到法律追究。
其三,消费者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到超市和其它商店购买商品,一定要遵规守法,但一旦出现违反行为怎么办?自己偷了超市的东西,还有无权益可维护?,怎样来维权?这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自己偷了超市的东西,犯有过错,这是一回事;如何处罚应按法律规定进行,那又是另一回事,不能把二者混淆起来,不能因为自己有过错,就可以任人宰割。如遇到搜身、强行扣留、交罚款等无理行为,消费者应向公安机关报警,通过警方依法公正处理。如上海某超市店主对夏某以“偷一罚百”私自处罚,夏某的子女报警,超市店主祝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被刑拘,夏某也因盗窃违法行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这样,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河北省井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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