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咸宁市公安局根据湖北省、咸宁市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回头看”工作精神,结合“找教训、正风纪”教育整训活动,在全市公安系统举办了“督履职、严执法、正风纪、树形象”内部专场“电视问政”活动,强力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改进作风、依法履职、提升效能。(6月5日《人民公安报》) 虽然“电视问政”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儿,一些省市电视台曾办过类似节目,但咸宁市公安局将这一舆论监督“利器”引进公安系统,用来自曝家丑,直面问题,找教训,正警纪,补短板,提效能,仍然是值得称赞的。 “电视问政”活动的基本流程是:首先责成专人根据群众投诉明察暗访拍摄问题短片,而后邀请上级公安机关、当地纪委相关领导和各行各业警风警纪监督员参会,现场播放短片,曝光问题,向所涉事单位的负责人质问,并对其回答现场评判,敦促解决问题。然后,所涉单位领导当场表态,给出整改的时间表。这样“辣味”十足的“电视问政”,问的是政更是责,让被问政的负责人“脸红出汗”,触及灵魂,立行立改,同时也让没有被问政的单位领导常怀敬畏之心,更加尽职尽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起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曾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同样也适用于公安机关教育整顿工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电视问政”是一面很好的镜子,用以“照”出相关单位和人员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之后更重要的事情就是“洗澡”“治病”,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各地公安机关不妨借鉴咸宁市公安局的经验,也适当搞一些“电视问政”活动。 当然,“电视问政”并非一问就灵的仙丹妙药,在实施过程中,应谨防出现两种倾向,一种是防止担心“领导尴尬”提前进行某些“设计”,将问政异化为展示政绩的工具,违背“电视问政”的初衷。另一种是防止对曝光的问题,避重就轻,不痛不痒,搞作秀,走形式。“电视问政”重真问政,实追责,各地公安机关要切实用好这面“镜子”,自觉接受监督,找准问题,正风肃纪,全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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