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梁志毅发出呼吁,建议国家为从警满30年及退休人民警察颁发纪念章及证书。(3月8日《人民公安报》)
这个建议提得好!去年3月的一天,我到我县法院办事时,看到该法院正为从事法院工作30年的老法官颁发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荣誉天平奖章”,7名老法官手捧金色奖章,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我当时就想,如果公安部也给我们这些从警满30年及退休老民警颁发一个奖章该是多么幸福的事啊!但那届两会未见提案讨论,今年梁志毅代表提出“为从警满30年及退休人民警察颁发纪念章及证书”的建议,说出了广大老民警的心里话,这是我们的殷切企盼。 多年来,广大民警认真履行职责,在打击惩治犯罪,保护服务人民,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老民警几十年如一日,恪尽职守,忠诚为民、历经艰险,不辱使命,勇于担当、无私奉献,为公安工作的持续发展倾注了全部心血和精力,给警营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研究制定全国公安机关从警纪念活动实施办法,为从警满30年及退休民警颁发纪念章及证书,并将此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将是从优待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种有效举措,不仅使为公安工作奋斗大半生的老民警产生自豪感、荣誉感和使命感,而且也能鼓舞和激励在职新民警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做好各项公安工作,意义非凡。 笔者认为,提高老民警的物质待遇固然重要,对他们的精神安抚更不应忽视。向老民警颁发纪念章及证书就是一个精神优待的有益尝试。对于老民警来说,这个纪念章及证书既是承载着30年公安工作的酸甜苦辣和成长经历的见证,也是自己从警人生的荣誉象征,一定会好好珍惜,并流芳后代,激励后人。同时,对于在职民警来说,也会感到“一入警营,终身荣耀”,营造一种为公安争光、为人民奉献的良好氛围,激励全警积极向上,增添正能,为荣誉不懈奋斗!因此,期待此建议能引起国家高度重视,得以通过、实施。(河北省井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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