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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非法集资登记平台是“双赢”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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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忠勇 发表时间:〖 2016/2/19 浏览人数:〖 5071374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组织建设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网站地址:ecidcwc.mps.gov. cn),即日起正式启用,并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登记期限为2016年2月13日至2016年5月13日)。(2月14日《中国警察网》)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一些非法机构和不法分子假冒民营银行、p2p等名义,打着境外投资、高科技开发、养老等旗号,在网上网下非法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公众存款。虽然大量血的事实和教训证明,非法集资是陷阱,不是“馅饼”,但有些人面对“快速致富”的诱惑,仍然心动,把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投了进去,结果血本无归。这种非法集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而且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些非法集资案件,由于投资人数多、涉及地域广、电子数据量大,给公安机关侦办工作增加很大难度,投资人更不能及时了解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安部开通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对于公安机关和投资人来说,可谓是“双赢”之举。一方面,公安机关实行网上公开办案、阳光执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改革和完善公安工作的客观需要。建立非法集资案件登记平台,有利于促进公安机关依法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及时汇总、统计、核实、甄别案情,依法统一处置涉案资产,降低执法成本,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在适当时候发布侦办信息,可增加执法活动的透明性,强化对执法活动的外部监督。另一方面,建立非法集资案件登记平台,充分发挥网络信息优势,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服务,便于使未赎回资金的投资人在登记期限内及时登记,并随时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另外,投资人通过非法集资登记平台登记的过程,也是学法用法的过程,有助于吸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的自觉性,避免再次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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