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宁强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与和解执行相结合的方式执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对依法冻结的被执行人杨某账户内款项进行划拨的同时,被执行人杨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邓某达成执行和解并交纳了该案剩余款项。至此,一起因同居关系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邓某因工致残获得30万元残疾赔偿金,杨某在与邓某同居期间承诺将该30万元用于今后护理邓某,因而一直占有该款项。后杨某未遵守承诺,邓某索要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杨某应返还邓某不当得利30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邓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宁强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扣划了被执行人杨某银行账户余额一万余元后,被执行人杨某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考虑到拒不返还不当得利行为本身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具有典型教育意义,执行法官多次实地走访被执行人杨某住所地,向被执行人杨某的亲属宣讲有关执行的法律规定和可能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在线下对被执行人杨某已被采取诉讼保全的银行账户明细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杨某的该账户有转款的情况。迫于压力,被执行人杨某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承认其将已保全账户的钱款转移至其父等三人名下。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即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杨某及其父迫于信用惩戒和社会舆论压力,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邓某进行协商并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杨某返还申请执行人邓某不当得利25万元。2022年5月16日,被执行人杨某按约支付25万元,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本案是宁强法院巧用“强制执行+执行和解”措施促使案件得以成功化解的典型案例。在这起案件中,执行法官持续追踪被执行人杨某下落及财产线索,选择恰当时机打“亲情牌”,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成功执结了该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彰显了司法权威。宁强法院 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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