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公正办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告周某专程向宜秀法院送来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的锦旗,表达了对法官公正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感谢之情。
原来,原告周某是湖北省大悟县城关镇邓畈村人,因在安庆产生买卖合同纠纷,对在当地打官司,法官是否会偏袒安庆本地人,心中存有顾虑。但当看到法官细致、公正办案以及最终二审结果,感到非常满意,为安庆法官点赞,于是这才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这起案件还得从2017年说起,原告诉称:2017年10月29日,原告周某与被告安庆某机电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展会订购单,约定周某向该公司订购机电产品1500台,该公司赠送700台,共计2200台,原告周某陆续支付货款定金及货款合计127.5万元后,被告陆续向周某运送了1770台,尚欠430台。该公司负责人肖某告知周某因赠送亏本,同时因公司无法找到工人跟厂房等种种原因,已停止生产,故不再向周某发送剩余的430台机电产品。原告周某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必须得到保护,双方产生分歧,故原告起诉至法院。
宜秀法院主审法官张建开接到该案后,高度重视,庭审前,认真阅卷,查明案件事实;庭审中,认真梳理争议焦点,对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及陈述细致分析,耐心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释明法律关系,指导当事人举证、质证。整个办案过程中,张建开法官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因原告是外地人而另眼相看,最终判决结果:解除原告周某与被告安庆某机电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展会订购单,被告返还原告周某货款143103元。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锦旗无声,却承载了案件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办案的肯定与认可,办案法官积极践行了“一改、两为、五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吴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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