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一直都在外地打工,一天工时12小时,只有五一假期当天有时间,能不能那时候再处理我们的纠纷?”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这样说。
原被告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内育有一子,因被告常年离家在外地,原告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希望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承办法官经过仔细阅卷和与当事人沟通后发现,原被告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债务,针对婚生子抚养问题也已经达成一致,且均不想再继续共同生活,离婚愿望迫切。因被告久居外地,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线上开庭,但被告表示因为其务工的原因,只能利用五一假期时间参与线上庭审。
承办法官综合考虑双方的现实情况,庭审时间最终定在了5月1日,当天下午原被告通过手机直接以视频形式参与“云上法庭”。当晚7时34分,本案在网络平台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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