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里的执行干警踏霜踩露而出,披星戴月而归,保障判决执行,守护司法权威。如今的执行干警在疫情防控时期外出执行受限,他们为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办案两不误。
通讯用处多,助力执行路
2020年5月李某受王某雇佣在来安县某工厂工作,在工作中不慎将自己右下肢小腿割伤,当天便被送至医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十级伤残。但双方就伤残如何赔偿协商无果,李某将王某诉至来安法院。经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计人民币15余万元。但王某迟迟未支付,李某遂向来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考虑到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法官采取线上查询的方式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发现其名下有房产,执行法官便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王某,告知其若不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依法拍卖其房产,被执行人担心房产被拍卖,主动支付15余万元执行案款。
线上点对点,扣划显成效
潘某与高某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经来安县人民法院判决,高某应返还潘某彩礼2万元,该案判决生效后,高某一直未返还彩礼钱,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是特殊时期不方便外出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开展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足额存款,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法院立即启动冻结、扣划程序,将2万元案款扣划至法院执行款专户上。扣划工作完成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申请人潘某取得联系,将执行案款划拨到其账户上。
疫情防控期间,来安法院共执结案件299件,在线查控扣划财产40余万元,办理电话咨询、查询等事项300余次,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多位当事人取得联系,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零接触发放执行案款1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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