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裴多菲有这么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歌:生命诚宝贵,爱情价高更。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首诗,读起来很美,真有一种荡气回肠的快感!
啊,自由是多么美好!为了自由,就连生命和爱情都可以抛弃。这世间,真的有这么美好的自由吗?如果说有,那就只是为了崇高的理想,牺牲生命和爱情也在所不惜。如果不是这样,只是追求个人的所谓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由,还勇于牺牲生命和爱情。我以为这样的自由是不靠谱的。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常识,世界上没有孤立的绝对的自由。自由和纪律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纪律、法律、制度、规矩等等,是为了保护大家的根本利益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只有自觉遵守这些规矩,才能维护大家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才能享受充分的自由。如果目无法纪观念,不受一切约束,我行我素,一意孤行,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追求所谓的无限制的自由,就只能损害大家的根本利益,并可能使自己走上违法乱纪的邪路,到头来只会葬送自己的前途和命运,而绝不会享受到什么真正的自由。
河流如果不受河岸的约束,漫无边际的流淌,就只能使自己消失得无影无踪。
火车如果脱离铁路的约束,就会遭遇车祸,导致车毁人亡的悲惨下场。
试看那些贪官污吏,无不是不受党纪国法的约束,放纵贪欲,以权谋私,以权谋色,以权谋财,贪得无厌,结果呢,只会被绳之以法,或被双开,或受牢狱之苦,更甚者被处以极刑。
还是陈毅元帅说得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总而言之,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只有在接受法纪约束的前提下,才能享受充分的自由。一个人感到自由自在的时候,也许正好是你在遵法守纪的情况下充分享受自由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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