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以来,三原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多起农民工追索劳务费纠纷案件。该庭案件承办法官在庭长的统筹安排下,快审快结了这批案件,将一笔笔血汗钱交到了农民工兄弟的手中。 原告张某、苏某、任某、岳某等人均系被告西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雇佣的农民工,在被告承建的某某康养城提供劳务,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工资按小时计算。但从2021年2月19日开始至2021年7月24日被告拖欠原告劳务费拒不清偿,原告多次索要无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依法清偿拖欠的劳务费。案件立案后分至我院民庭多名员额法官承办,对于该类群体性诉讼案件,民庭庭长接收案件后高度重视,立即召集承办法官制定预案,传唤原被告到庭,经过一天的庭审,查明了案件事实,被告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拖欠原告的劳务费,面对原告急于拿到血汗钱的急切神情,民庭全庭干警,连夜加班加点,承办法官向原被告释明法律规定,书记员核对记账单,确定具体的劳务费数额,最终,在全庭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告公司自愿立即支付拖欠原告的劳务费。农民工兄弟终于在当天晚上拿到了拖欠已久的血汗钱,感激之词无以言表的模样深深印在了每个在场的干警心上。 我院法官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司法良知秉公办案是为民办实事的最好体现。民庭法官贯彻为民司法,人民群众是能够感受到的,老百姓真诚的一声“感谢法官”就是对我们最高的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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