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和杨桥法庭庭长吴宜俊等一行人案后回访了一起涉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并为案件当事人刘某、李某两位小朋友送上学习用品,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实现案件回访制度化、常态化,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案情回顾: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是同班同学,数月前,李某因刘某追逐不慎摔伤,造成两颗门牙牙冠折损,被送往医院治疗。双方家长因协商未果,诉至宜秀法院。
诉前,承办法官本着坚持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坚持调解优先、坚持教育与关爱优先、坚持感情修复优先的工作理念,做好诉前化解工作,第一时间与学校取得联系,并与两位小朋友见面、交流,缓解他们因纠纷产生的不安情结,同时也会下一步和谐解决双方矛盾奠定感情基础。
该案进入诉讼阶段后,双方家长在协商过程中,曾出现矛盾升级的情形,对抗情绪较为激烈。该院本着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始终的原则,经法官倾力调解和多方沟通做工作,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及其监护人于2021年9月1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赔偿款4000元;被告某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保险范围内于2021年9月10日前给付原告8000元补偿款。
此案调解结案后,承办法官依然牵挂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主动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加强诉后跟踪回访,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助力平安校园建设。座谈会上,杨文一行认真询问了解案件履行情况,并就校园安全及学生管理问题与学校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交流,逐一提出防范对策和司法建议,加强法治宣传;同时,针对未成年人侵权案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至此,该案经诉前化解、诉中调解以及诉后跟踪回访的无缝衔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文中涉及未成年人,全部为化名)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吴晓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