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在兴平法院依法拘留的威慑下,“老赖”孟某某主动履行24000元案款,案件顺利执结,切实解决申请人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段某某诉孟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诉前反复调解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孟某某承诺在5月17日之前,偿还欠款及利息。孟某某尚不满三十岁,竟然淡忘诚实守信的美德,视法律如儿戏,未如期履行自己的承诺,沦落为人人可恨的“老赖”。段某某申请执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依法向孟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再三告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孟某某目无法纪,心存侥幸,反复向法官“诉苦”,以种种理由推诿逃避,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为捍卫司法权威,打击“老赖”的气焰嚣张,兴平法院依法决定对孟某某拘留15日。带上冰凉的手铐,孟某某终于彻底醒悟,主动承认错误,急忙打电话让亲属送来24000元案款。兴平法院解除对孟某某的拘留决定,真正做到了执结一案、教育一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陕西兴平法院 李军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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