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生活常识 > 详细内容
我们一起来学法——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古钰镜 发表时间:〖 2021/3/12 浏览人数:〖 360173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未来借用人是需要归还原物的或者等额的货币。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举例
例1:小明由于学习需要向小红借了3万元,为了表明这个借款事实,小明给小红出具了借条一份。
例2:小明卖给小红十部苹果手机,每部1万元,小红支付了五万元,还剩五万元未支付。为了表明小红还欠小明五万元货款,小红向小明出具了欠条一份。
未区分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后果
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三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三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
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期限,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敦化市人民法院 古钰镜)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庭审七小时,源于对公平正义的守护
“上门”开庭,送法“下乡”
被告人家门口的庭审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共守公平正义防线
人民法官进网格,司法服务在身边
敦化市人民法院开展枪械专项训练
巡回法庭进乡镇,现场调解化矛盾
上一条信息:我们一起来学法——出具借条的注意事项 下一条信息:百姓视“典”⑦免费搭乘顺风车受伤,驾驶人是否需要赔 …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