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法院网讯 1月14日下午,德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正在组织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庭室部门会议,组织部门全体干警学习领会传达中央以及上级法院关于司法审判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中途,电话响起,办案法官一看是之前案件当事人的电话,赶紧接起,心里猜测是不是后续工作出现了什么问题。
“秦法官,你现在在单位吗?”“我在啊”“那你能不能到大厅来一下,我老婆带了点东西给你。”“啊?我们不能收东西,这是违反规定的。”“那.......锦旗也不能收吗?”“哎呀,我马上来!”打电话的是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其妻子由于入院分娩发生医疗事故,于2020年10月起诉至县法院,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过庭前庭后多次协商未果,双方当事人对医学鉴定结论亦存在争议,要求重新鉴定,案件进展一度陷入僵局。直接下判决固然简捷,但是对存在争议如此大的案件,只会加剧双方的矛盾,给他们带来更大的精力消耗和精神压力。“我们等的了,但是给受害方的负面效应是不可预知的,我们更希望小俩口能尽快从阴影中走出来,重燃新的希望。”2020年12月31日下午,在县法院民庭办公室,该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由医疗机构赔偿谢某某夫妇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40万元,并于2021年1月11日之前付清。
由于该案社会影响较大,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也在持续关注,部门会议中途听说此事,均表示,我们要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由此能够得到案件当事人的认可,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这是好事。知悉是医疗事故的受害方亲自前来表达谢意,于是和承办法官一同前往,当面对其表示关心和鼓励,传达新年新的祝福。面对当事人递来的这份诚挚谢意,承办法官心情也很激动,这是一份认可,更是一份激励,她表示,这是当事人给我们寄予的2021年新的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提升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竭尽全力不辜负人民群众的嘱托“勤勉尽责、专业精湛、优质服务、为民解忧”。德安法院 秦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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