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攸县法院执行干警顺利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悉,陈某宜与陈某国系父子,2016年,二人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邓某东(系陈某国的徒弟)借款10万元,而后邓某东多次向陈某父子催收欠款,均未果,邓某东遂将其诉至攸县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查询到陈某父子注册了湖南某石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便迅速冻结了其在该公司的股权。二人获悉情况后到本院执行局反映情况,如冻结其股权将会对公司的新业务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甚至影响到公司的存续,在企业复苏的关键时期,希望法院能解除对其股权的冻结,助其公司渡过难关。同时,承办人还了解到陈某国与邓某东原属师徒关系,遂将申请人反馈的真实情况告知邓某东。经承办人释明后,陈某父子当场偿还了部分借款,剩余款项也制定了具体的还款计划。邓某东同意了该还款计划,并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其股权的冻结,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来源:攸县法院 通讯员:康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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