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送达难”,而阻碍案件进入审判环节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无法获知被告地址”而导致“无法送达”;即使“获知被告地址”,也可能遭遇被告“避而不见”而导致“送却不达”;或者因送达过程存在瑕疵而导致送达无效。 “我不去、不收、不签字,你们自己看着办吧!”这是法警队送达组干警最近联系的一个被告,对方直接拒绝沟通,甚至不接电话。经过一路奔波,干警们到达当事人所在村镇,但是登记信息里没有更具体的位置,向村民打听时,有的村民避免惹是非并不愿意透露太多详情,还有的推说不认识。几经辗转,干警们终于找到当事人住所,并将相关材料交于当事人手中。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公平正义,要从每一个细节入手。送达是法院接触被告的第一步,每张送达回证中的签字,都不是轻而易举成功的。法院的工作人员会尽全力将每一份传票和诉状等法律文书及时快速地送达到当事人手中,保证每一名被告都有知晓诉讼内容的权利并充分准备自己的答辩意见和证据。后续的庭审和调解,都是建立在送达的基础之上。一次次送达就是法律大厦中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块,在仰视大厦入云的顶端时,也无法忽视这些“小基石”的奠基作用。 (敦化法院警队 徐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