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二维码“扫一扫”等移动支付已经成为人们日常交易的重要方式,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由于崇尚移动支付而告别了现金消费,这既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也给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了新的抓手。7月中旬,和龙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郑某名下的财付通微信账户,迫使其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使案件得以迅速执结。 2018年7月,张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出租车行驶,驾车途中与申请执行人于某相撞,造成于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因张某与郑某是雇佣关系,郑某为事故车辆车主,故于某将郑某诉至和龙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及案件受理费共计8436元。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提起网络查控。因该案件标的不大,承办法官希望能在其名下银行账户上有所突破。但根据查询反馈结果,郑某名下仅有的几个开户银行账户余额较少,无法执行。此时,承办法官想到现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移动支付较为普遍,就将目光对准了其名下的互联网银行查询信息,希望通过冻结其微信财付通账户可以迫使郑某主动履行义务。在微信账户被冻结后,被执行人坐不住了,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称愿意履行义务,希望法院可以解除对其微信的冻结。被执行人郑某向法院主动交纳8436元后,法官解除了对其财付通账户的冻结,历时短短5天,一件涉民生案件得以高效迅速的执结。 和龙法院的执行法官们结合网络查控的反馈结果,依照不同案件的特点,坚持一案一方案,对症下药,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提升执行效率,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 作者 秦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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