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推动全州环境保护工作, 7月7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庭庭长鲍强、法官助理杨明珠等人到鹤庆县人民法院调研。鹤庆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有乾、行政庭法官、鹤庆县环保局、鹤庆县自然资源局、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执法人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会上,行政庭法官刘顺仙就鹤庆县法院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作了汇报,参会的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执法人员、鹤庆县环保局、鹤庆县自然资源局洪六三等人介绍了鹤庆县环境保护执法现状、非煤矿山整治、存在问题和困难等情况。 鲍强庭长肯定了鹤庆县法院公益诉讼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解答了相关问题,并对下一步公益诉讼、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提出了要求。 李有乾院长表示,中院到鹤庆调研既是对鹤庆法院公益诉讼、环境保护审判工作的支持,更是一种鞭策,为鹤庆法院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努力的方向。鹤庆法院将落实、落细中院的要求,依法守护鹤庆的碧水蓝天。(鹤庆县人民法院 刘顺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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