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小伙戴某因毕业后寻找工作屡屡碰壁,生活日益困顿的他竟动起了行窃获财的念头,先后因盗窃两次被法院判处拘役处罚,两次犯罪后的他并为深入反思自己的行为,反而恶习不改,屡错屡犯,携带螺丝刀、老虎钳四处撬锁疯狂作案,猖狂的窃举最终迎来的是冰冷的镣铐和身陷囹圄的惨痛结局。2019年12月13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戴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责令被告人戴某退赔被害人的相关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戴某从学校毕业后开始寻找工作,却不料屡屡碰壁,让初入社会的楼某十分烦恼。手头的窘迫加之损友的建议促使戴某铤而走险,走上了行窃获财的道路。2017年戴某先后因盗窃两次被判处刑事处罚,刑罚完毕后的戴某沉寂了一段时间,却因为久寻不到工作再次走上行窃的老路。2019年5月的一天深夜,戴某经过数日蹲点,选择了芜湖经开区某商业街内的一家理发店,趁四周无人之际,戴某用螺丝刀将理发店的玻璃门门把手卸掉后从玻璃门进入该店,在收银台内抽屉内盗窃现金400余元。1个月后的一天凌晨,戴某再次来到商业街,用老虎钳撬开店铺后防盗窗的方式进入服装店内实施盗窃,在收银台抽屉内盗窃现金600余元。屡次得手后的楼某愈战愈勇,接下来的两个月内,戴某到处寻找目标店铺,趁深夜无人之际撬锁入室行窃。2019年8月底,接群众报警,公安机关赶至现场将被告人戴某现场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芜湖经开区法院 汤峻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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