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是李某,王某的执行款已收到,谢谢您!”日前,针对被执行人王某疫情阻隔处于外地、无法来法院处理案件的客观困难,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充分运用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做思想工作,最终促使王某通过微信转帐支付了3万余元案款,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李某诉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龙井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王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无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打电话、微信聊天等形式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得知被执行人并非不愿履行,而是因为人在外地,因疫情影响,无法抽身到法院处理案件。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王某将所欠款3万余元以微信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龙井法院综合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移动执行APP、执行办案系统、电话、微信等执行信息化手段,推行线上办理、总对总查控等多种办案模式,以“云执行”确保执行工作脚步不停歇,保障执行案件顺利执结。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潘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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