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人款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一笔苦苦追寻七年的工程欠款,竟然五日讨回?究竟是怎样做到的? 2013年原告丁某某与案外人初某某共同为被告吕某某施工某镇乡村道路1万平米,施工费共计26万元。工程完工后,施工费一直未结。2019年9月17日,原被告签订《协议书》,经协商施工费仅结16万元即可,并于2020年1月22日前付清。然而至约定给付工程款日,吕某某仅付初某某8万元,丁某某8万工程款依然未结。经过多次催要,无奈之下丁某某将吕某某诉至法院。 4月16日,敦化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立案后,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效能,及时联系初某某核实情况并一边安抚丁某某激动的情绪。考虑到该笔工程款拖欠已久,调解员站在双方的立场从从情、理、法三方面与双方沟通,建议被告换位思考,同时希望原告考虑疫情期间被告经济状况。经耐心疏导、明法析理,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吕某某于4月21日还清欠款。立案五日终还款,丁某某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许多纠纷矛盾如果处理不及时不恰当,很容易让小事变大,甚至还会引发新的矛盾,所以我们一定要在矛盾最初便及时解决,避免事件扩大化。”事后调解员说道。敦化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做到快立、快审、快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维权保驾护航。(敦化市人民法院 王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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