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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法院利用微信视频当庭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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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春柳 发表时间:〖 2020/2/25 浏览人数:〖 442600

    2月20日下午2点,在三河法院燕郊法庭的审判庭内,面对空无一人的原告席和被告席,主审法官和书记员宣布开庭。原来,他们是在利用微信群视频功能进行了一场特殊的“隔空庭审”。
    原告任某(女)与刘某(男)育有一子二女,长子与长女均已结婚,小女在国外。刘某与任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房屋两套,且登记在刘某名下。今年1月底,刘某因病去逝,因其生前未立遗嘱,导致任某与三子女对房屋的分割产生不同意见。对此,任某因房屋分割一事将三子女诉至三河法院。丧偶之痛对任某的打击很大,迫切要求法院对刘某名下的房屋依法进行分割。
    收到案件后,为缓和家庭矛盾,法官首先添加了双方当事人为微信好友,与各方当事人“不见面”进行调解,但双方之间仍存在一些意见分歧。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尽快维护任某合法权益、安抚其丧偶的悲痛情绪,又为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法官决定利用微信群视频功能进行案件审理。开庭前,法官与各方当事人建立微信群,书记员同步负责开庭笔录的制作。庭审之初,任某在看到儿女视频后情绪激动,几度哽咽。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与释法明理,三子女对任某的伤痛之情予以劝慰,任某情绪也逐渐缓和,最终各方形成调解协议,该案当庭调解结案。书记员将制作完成的笔录发在微信群中,由各方当事人核对无异后,在微信群中对笔录内容予以确认。与此同时,法官还将整个庭审过程通过数字法院庭审系统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将刻录光盘后留存在案卷中。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纷纷通过微信向法官与书记员表达感激之情,为法官与书记员的工作效率与工作热情点赞,并表示疫情防控期间会减少外出,为抗击疫情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供稿:王春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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