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其中芜湖中院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号召,深入推动芜湖中院节约型单位建设,2017年始,芜湖中院启动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精心部署下,全院干警共同努力,法院节能降耗工作全方位展开。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等等各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使法院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和复核等环节,芜湖中院最终以99.6高分通过专家评审,荣获国家有关部委授予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节约型单位建设工作任重道远,芜湖中院将再接再厉,在认真总结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发力,加大节能减排管理力度,持之以恒巩固创建成效,把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理念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发挥好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图文:卜云 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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