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法院网讯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12月2日上午9时,德安法院参加普法宣传的干警带着宣传资料来到德安县新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企业家法律知识读本》、《立案须知》等法律宣传手册,同时给现场咨询的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做好明法析理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行动自觉,为宪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德安县人民法院 刘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