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兰)11月12日,成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人员30个小时的坚守,终于使躲避多日的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 原告南某某与被告赵某某因砂石料供应达成买卖合同,但供货结束后被告一直迟迟不支付货款,仅出具了一张145000元的砂石料款欠条,原告南某某多次讨要未果后诉至成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赵某某支付原告砂石料款145000元,但被告赵某某依然不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向赵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多次上门寻找、打电话督促其履行义务,赵某某多次拖延还款期限,拒不履行义务,最后音讯全无,玩起了失踪。执行人员并未放弃,一直查找赵某某的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11月11日上午,执行人员在成县鑫海大酒店门口,查找到了被执行人赵某某的车辆,遂将其带回法院。 为争取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从11日中午一直到12日下午,执行人员向其耐心讲解法律规定,使其认识到拒执的严重后果,赵某某表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但一直声称无钱支付执行款,执行人员一边继续做思想工作,一边向院领导汇报办理司法拘留手续。下午3时,执行人员向赵某某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面对严惩,赵某某意识到了法律的震慑,立即通知家人送来20000元执行款,承诺12月31日前付清剩余款项,并提供房产作为担保,与申请人南某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以执结。 坚守了30个小时,执行人员已是疲惫不已,对于成县法院的执行干警们而言,这已是常态化工作节奏中最普通不过情况,他们放弃了与家人团聚共享天伦的时间,用父母伴侣孩子所奢望的陪伴时间、用不停奔波在前往目的地路途中的忙碌脚步,兑现着对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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