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一边是企业的“生死”,这样两难的局面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呢?
近日,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经过不断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成功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将“冻结”巧变为“活封”,既保证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了被申请人企业对公账户因查封而导致停转停产,挽救了企业。
因合同债务纠纷,为保证后期的裁判能顺利执行,申请人某贸易公司向防城区法院提起诉前保全申请,要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某糖业的财产,防城区法院受理并经审查,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糖业公司在农业银行的账户,冻结账户存款1.37亿元。因被申请人糖业公司处于正常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来往、纳税申报、缴纳社保、发放职工工资等等均须通过该账户操作,而不能使用其他账户,该账户被冻结后严重影响被申请人的生产经营,企业面临“停转”。
企业一旦停止运转,每日将产生巨额亏损。由其是最近恰好有一船糖从海外运到本地港口,必须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接收,账户被冻结导致交易无法进行,而这船货物又具有保质期短的特殊性,不能及时接收会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被申请人糖业公司负责人急忙主动联系法院,表示一定会如期履行债务,希望能尽快解冻账户,让企业经营恢复正常运转。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办法官充分考虑了被申请人企业的生存发展、职工的生计保障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决定约谈双方当事人,希望大家能各退一步,既能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也能给被申请人企业一条“生路”。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申请人综合考虑了被执行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诚意,达成执行和解,同意变更本案保全标的物,将冻结银行账户改为查封被申请人糖业公司名下房产、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在查封期间,被申请人糖业公司仍可以使用厂房、机器设备进行生产经营,但不得擅自采取转移、隐匿、损毁、变卖、抵押等处分行为。
为使被申请人企业尽快恢复运转,防城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连日奋战,查封被申请人企业价值1.37亿的各类财产。查封工作期间,恰逢台风“韦帕”来袭,天气变幻莫测,执行干警在烈日与暴雨的交替下跑遍企业整个片区,完成了“活封”操作,被申请人企业也安然度过“停转危机”。
防城区法院在不损害申请人权益的前提下,对涉案厂房、机器设备等采取“活封”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既可以节约诉讼成本,在保障申请人债权的同时,帮助被申请人企业渡过难关、摆脱困境,兼顾了双方利益,实现司法工作效果最大化,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为防城区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保驾护航。作者:李健榕 联通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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