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信息 > 详细内容
父亲探望孩子遭拒绝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支持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高向南 发表时间:〖 2019/8/13 浏览人数:〖 579823

一段失败的婚姻,一个破碎的家庭,不仅伤害了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更严重影响到子女的健康成长,所以婚姻不易,请大家且行且珍惜。

2015年10月,婚姻关系走到尽头的孙某与赵某,在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四岁的婚生女儿由母亲孙某抚养,父亲赵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同时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后因种种原因,赵某多次前往探望,都遭到孙某拒绝。探女心切的赵某于2017年12月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孙某送达了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但是法律意识淡薄的孙某认为离婚后孩子由其抚养,已经跟赵某没有关系,所以明确拒绝赵某要求探望孩子的请求。

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告诉孙某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不能随意找借口,剥夺对方对孩子的探望权利。并从双方关系对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是孙某依然态度强硬,拒绝履行。

鉴于孙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又态度恶劣,逃避执行,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在对孙某多次耐心释法明理未果后,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孙某如果依然拒不履行,法院接下来还要对其采取更加严厉的联合惩戒措施。

最终,在法律强大的威严震慑和执行法官耐心的劝解下,被执行人孙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会履行法律规定义务,配合赵某对孩子的探望。至此,案件圆满解决,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高向南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开封龙亭法院快速执结腾房案件 助力...
开封龙亭法院快速执结腾房案件 助力...
人民调解为人民 和风细雨润人心
兄弟法院协作互动 异地查封力保权益
和谐法治香港定不容暴力分子肆意妄为!
预防校园暴力,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签合同不慎引纠纷 法院划扣存款帮维权
上一条信息:黑河市政协委员到爱辉区法院参观:“法院工作接地气, … 下一条信息:工地上的“浪漫七夕”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