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某申请执行王某及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来自河南省遂平县的梅某为王某的公司改造门窗及不锈钢防盗网,截止2017年4月该改造工程结束,经双方核算,该工程计款20356元,因梅某与王某乃朋友关系,导致该款项迟迟未经清算,2019年3月梅某才开始向王某催要工程款。
因碍于朋友的面子,梅某迟迟难要钱,但毕竟数额不小,又包含工人工资,但王某却总是一拖再拖,不能还钱的理由五花八门。因该工程款不止是梅某一人的的钱,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奈之下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后,因王某不积极还款,梅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的执行法律文书。在王某签收文书后,承办法官耐心地向王某释法明理,并劝诫王某:好朋友难得,更应该珍惜这段友情,积极还钱,好借好还。在梅某的工程做的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更应诚实守信,实在不该一直拖欠。王某开有公司,承办法官向王某阐明厉害关系,并告知如仍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拘留、失信各个都是大事,影响自己更影响生意。
得知事情厉害关系的王某,当场表示会积极的协调履行,在7月19日上午与申请人梅某在法院进行调解,王某当场全部足额履行案款,并向梅某认真道歉,终得到了王某的原谅,自此该案顺利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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