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成果,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提档换速,延吉市法院根据吉林省高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夏日闪电”执行专项行动。6月14日,延吉市法院执行再发力,顺利执结了申请执行人中国某银行与被执行人王某和刘某(夫妻),杜某某和王某某(夫妻)、张某某和刘某某(夫妻)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被执行人王某和刘某夫妇二人在银行贷款120余万元,杜某某夫妇和张某某夫妇以自家房屋为抵押物为其做担保。因王某和刘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银行向延吉市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于2018年11月6日依法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了立案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5月16日,该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了2对夫妇抵押的2套房屋。2019年5月17日,竞买人金某某与姚某分别以43万余元和104万余元竟得拍卖房屋。 2019年5月29日,执行法官依法张贴了腾迁房屋的公告,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张某某夫妻二人到法院表示因外出看病,不清楚法院拍卖房屋的情况。经执行法官释明,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腾迁房屋。2019年6月14日下午,执行法官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首先对被执行人杜某某夫妇抵押的房屋进行强制开锁,并清点物品后将该房屋交付给了竞买人。同日,在执行法官及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被执行人张某某夫妇主动将房屋交付给了竞买人,并将屋内物品清空。至此,两处拍卖房屋成功交付给竞买人,该案圆满执结。 此次“夏日闪电”执行专项行动,将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作为打击重点,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向法院提供线索,协助法院执行,助力诚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对失信者形成强大的联合惩戒威慑,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无所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