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忠勇 甄晓霞)6月14日,债权人吕某来到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对民事审判第一庭女干警杜志霞、马丽英冒着炎热,不辞辛苦,亲自赴千里之外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为其成功办理民间借贷纠纷案表示感谢。
2014年9月,债权人吕某与内蒙古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李某达成合作经营协议,并向李某转款23万元用于投资。李某收款后,双方并未进行实际合作,2015年6月,该公司被注销。之后,经李某、吕某协商,李某同意自己承担此笔债务,并给吕某出具了借条,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李某承诺于2015年底前付清吕某的投资款。但李某一直未还,吕某多次索要还款未果,2018年12月30日向井陉法院起诉。
立案后,法院无法找到被告,法律文书无法送达。后经多方打听,得知被告因犯罪被包头市青山区法院判刑。主办人又与包头市青山区法院、呼和浩特市监狱管理局等部门联系,得知被告在呼和浩特市第四监狱服刑。如果法律文书无法妥善送达当事人,将影响案件审判。为了提高办案效能,尽快审理此案,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决定派出女干警杜志霞、马丽英亲自前去呼和浩特市第四监狱给被告送达法律文书。
5月5日一大早,两名女干警便带着法律文书,乘坐警车行程650余公里赶到呼和浩特市第四监狱,没想到,狱警告知被告李某已刑满释放。李某是安徽籍人,出狱后,不知去了哪里,无法寻找。怎么办?机智的女干警决定再与青山区法院联系,查看案卷中有无李某的联系方式。5月6日傍晚,杜志霞通过微信向青山区法院一位法官进行求助。
5月7日上午,青山区法院法官经过查询,给杜志霞发来一个电话号码,杜志霞拨通了电话,机主是被告的女儿。于是,她们立即驱车赶到其女儿处,将法律文书送达,并获得被告的联系方式。经与被告取得联系,被告称其在石家庄,晚上才能回到呼和浩特市。杜志霞想,法律文书虽然送到了,但开庭时被告不到庭,案件也难以审理。于是,她便向庭领导请示,决定就地在呼和浩特市等候,争取亲眼见到被告本人。
5月8日上午,两名女干警与被告如约在呼和浩特一家宾馆见面,经做工作,被告同意调解。于是,她们迅速联系到原告吕某,在千里之外,通过电话主持双方调解,最终当事人自愿达达成了还款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法院两名女干警认真负责,高效公正办案高度赞扬,她们在异地调成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事儿也在法院传为佳话。
图为杜志霞、马丽英在研究案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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