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民事行政执行检察工作室揭牌仪式暨工作座谈会在芜湖中院举行。芜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宏海,芜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出席活动并讲话,市中院、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仪式上,胡敏和何宏海共同为民事行政执行检察工作室揭牌,并实地查看了工作窗口。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同志宣读了《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工作法律监督有关问题的意见》,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特别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强化了检察监督职能,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关口前移,是“阳光司法”的创新之举,全市法院要以此为契机,欢迎、主动接受检查机关监督,加强办案过程中的纪律作风建设,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早发现早纠正,同时,立足于防,完善制度体制、堵塞漏洞。(图文:叶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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