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奋发有为、再创佳绩,团市委授予88家基层团支部(总支)2018年度“株洲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攸县法院团支部名列其中。
一直以来,攸县法院团支部在院党组正确领导及团县委的关心帮助下,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理念,坚持以党建带团建,不断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努力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8年,攸县法院团支部以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为载体,始终坚持加强队伍素质建设,重视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青年干警的综合素质。结合法院工作,团支部要求所有团员干警严谨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确保公正形象,保持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职业操守。立足于带动、服务团员青年,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成功推荐1名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团支部还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全年到震林中学、桃水完小等8所中小学开展送法活动,使近9000名学生接受了法制教育,组织青年干警前往攸县法院结对扶贫乡村,走访40余人次,开展司法服务活动3场,还鼓励干警踊跃参加学雷锋日、义务植树等志愿活动,从身边点滴做起,服务人民、服务社会。 在今后的工作中,攸县法院团支部将一如既往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在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发挥共青团的助手职能,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探索团组织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新机制,全面提高自身建设,以服务青年为出发点,团结务实,积极进取,努力将共青团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来源:攸县法院 通讯员: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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