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信息 > 详细内容
芜湖法院三管齐下 “铁拳”重击“套路贷”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叶起胜 发表时间:〖 2019/5/9 浏览人数:〖 350627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芜湖法院切实做好边督边改,通过严惩、深挖、防范,三管齐下,对 “套路贷”犯罪行为“铁拳”重击。
     立足审判,依法严惩。芜湖法院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传销等13类重点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截至2019年4月30日,在“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中,芜湖法院一审受理17件227人,审结8件92人,二审受理7件91人,审结6件84人。其中,江涛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入选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典型案例。


    重点排查,深挖线索。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其犯罪行为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为妥善审理、执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加大对“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制,芜湖中院专门出台文件,依法开展重点排查,针对已被生效刑事判决认定构成“套路贷”诈骗、涉嫌“套路贷”诈骗等不同情况的案件,深挖彻查。
    多措并举,源头防范。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防范以民间借贷之名行“套路贷”犯罪之实行为的发生,芜湖中院出台制度性文件,多措并举,从立案源头严加防范:一是全市法院立案庭对所有民间借贷案件严格把握立案标准,运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关联案件筛查;二是经关联案件筛查,如涉及已经刑事判决的涉“套路贷”案件中的被告,且起诉事实已被刑事判决认定为犯罪事实的,应不予立案。如坚持要求立案的,应裁定不予受理;三是经关联案件筛查,如系同一原告起诉多起民间借贷案件,又暂不能判定是否涉“套路贷“犯罪的,移送各院扫黑办甄别处理。(图文:叶起胜)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可在网站上免费推广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聚焦生态修复 法护绿水青山
天平耀“疫”线 芜湖法院干警在行动
元宵佳节执行忙 攻坚克难显担当
切实解决执行难 芜湖法院在路上
芜湖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执行路上勇担当 人大代表齐点赞
为民司法担使命 “天平精神”暖江城
上一条信息:兴平法院: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下一条信息:劳务受伤索赔难 法官耐心释法促执结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