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孙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向申请执行人孙某支付欠款54万元,判决生效后,很快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孙某某,通知其到法院接受调查、谈话,但其一直以没有时间为由,两次拒绝到法院,两次到法院又以其他理由未到法院,本想以此来规避执行。
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母亲在家带着孙某某的女儿,4月19日,执行法官本想以此为案件突破口,找到孙某某,便向其母亲留置送达了传票,传唤孙某某到法院,执行法官刚到法院就接到孙某某的来电,称下周一上午到法院。
4月22日,被执行人孙某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收到法院报告财产令等文书材料未报告财产状况,且多次未实现对法院作出的承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宇声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