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忠勇 甄晓霞)4月2日上午,山东省禹城市农民工孙某给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高淑魁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12个大字,以表达对高法官依法公正办理涉及自己劳务合同纠纷案的感激之情。
从2017年2月24日开始,孙某被被告某机械设备维修公司先后雇佣到天津市两家企业从事施工监护工作。工程结束后,被告支取了孙某的劳务费,而后给付了孙某一部分,还拖欠17809.75元不给。孙某是个老实八脚的农民,对法律知识不懂,开始担心自己是外地人,打官司能否打赢。后来,他到井陉法院咨询,没想到高淑魁法官热情接待了他,并耐心给他解答了有关起诉事宜。高法官考虑到他路途远,为了使他少跑路,还让他回去后,可以把写好的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寄给法院。开庭时,他未请律师代理,自己出庭提出诉讼请求。高法官主审此案,经过审理,认为被告欠原告劳务费事实清楚,且有考勤表、劳务工资表可证,予以认定,应当及时偿还。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5日内给付孙某劳务费17809.75元。
孙某对高淑魁法官坚持维护百姓利益,依法公正办案的行动高度赞赏,专门制作了锦旗,送到法院表示谢意。
图为孙某给高淑魁法官送来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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