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过程中,三河法院聚焦发展大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副中心建设的标准和新时代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做好“加减乘除”,充分履职尽责,全力服从服务副中心建设。 一是做大“加法”,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在项目承接、产业对接、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不等不靠,提前谋划,增加司法应对服务举措。制定《服务营商环境工作意见》、《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暖企”司法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参加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法律研讨,为党委当好参谋,为政府当好顾问,助推“四统一”要求落地见效。加强与项目输出地法院的沟通对接,做好案例收集,探索建立案例库,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做好“减法”,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实“一乡一庭”建设,发挥好法庭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枢纽平台作用。以“无讼村街”创建为抓手,筛选确定一批包括乡镇、村街干部在内的司法联络员队伍,协助开展基层矛盾化解、信访问题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增量。强化法庭与司法所工作对接,谋划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诉调对接点”,将119名人民陪审员编入调解员队伍,搭建“指导调解、法制宣传、就地解纷”的平台,打造“枫桥经验”三河版,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努力把案件上升的势头降下来。 三是做强“乘法”,发挥科技创新乘数效应。延伸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发挥信息服务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发挥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接待大厅功能,推广应用网上立案和易送达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谋划在法庭设置网上立案终端,推广互联网远程立案,为群众提供最便捷的诉讼服务。积极探索与周边京津法院“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在远程指挥、异地服务、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司法协作,逐步解决异地诉讼难问题,推进司法服务的同城效应。 四是做深“除法”,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贴边区违建拆除、“散乱污”企业整治和淘汰落后产能,做到快立案、快裁决、快送达,铁腕执法,强力推进,在推进生态共同体建设中发挥应有职能。严厉打击敲诈勒索、串通投标、强迫交易、损害商业信誉、高利贷套路贷、非法传销等经济领域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整顿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恶犯罪的案件坚决从严、从快、从重顶格处理,全面打赢“深挖根治年”攻坚战。王春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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