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和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处于高发态势,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让人防不胜防,深恶痛绝。依法严惩网络犯罪,切实维护网络安全,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柽开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喻某、叶某等9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多次帮助他人发送含有钓鱼链接网站的QQ邮件,以盗取他人的QQ帐号密码信息。公诉机关认为,9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张弛有度、规范高效、秩序井然,防城区法院组织全体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观摩了庭审。
经过紧张的庭审,9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因涉案人数多、涉及犯罪事实复杂,法庭宣布择日宣判。作者:招子文 通联地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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