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警车使用
为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内部管理,更好的维护法院的司法形象,1月24日上午,来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警车驾驶人员召开警车使用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会议。
会上,全体警车驾驶人员学习了公安部第27号令《警车管理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警车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来安县人民法院机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增强法纪观念,自觉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杜绝酒后驾车、违规停放等现象;非紧急突发押解等公务不得使用警报器,不得闯红灯、闯禁行、逆行等。
驻法院纪检组长强调要严格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负责人及车辆使用人责任,如有违反车辆管理使用规定的,一律追究当事人责任,严格责任倒查,确保不发生警用车辆违规违纪使用等问题,保障执法执勤等警务活动用车安全,维护好警车使用形象。吴晓娟 通联:来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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