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须对簿公堂,这里可诉衷肠。原告广西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思分公司物业因被告防城港市某管理中心拖欠2014年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的服务费及逾期支付产生滞纳金等费12049.59元,无奈之下,广西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思分公司向上思法院提起诉讼。立案法官在详细了解了案情后,初步判断该案由调解的可能性,决定将此案交由调解经验较为丰富的返聘退休法官李阳春负责。在了解基本案情之后,李阳春认为此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当即与防城港市某管理中心取得联系,征得被告同意调解后,便通知该案双方代理人到上思法院进行调解。最后,防城港市某管理中心代理人赖某同意与2019年1月15日前支付原告广西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思分公司物业服务费及滞纳金共8000元,该案最终得以圆满快速地解决。
“没想到不用打官司就可以把钱要回来,既省时又省力,真是太方便的了!”上思法院返聘退休法官李阳春获当事人点赞。(上思县人民法院 聂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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