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董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身体多处骨折,损伤严重,至今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其与家人承受着来自身体、精神、生活和医疗费多重方面的压力和痛苦。保险公司已经在保险份额内赔偿了董某各项费用共计100余万元,雇主被判赔偿3万余元却迟迟不到位。三年来,董某一家已经被高额医药费消磨殆尽,不得不寄希望于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执行局。
事故发生在2015年7月初,赵某驾驶山西牌照重型半挂罐车在郑焦晋高速公路与停在行车道内的另一悬挂山东牌照的重型半挂货车左侧发生刮擦事故后,由于方向失控,又碰撞到停在应急车道内悬挂鹤壁牌照货车左后部,致使站在该车右侧正在检修车辆的董某被挤在货车和高速公路护栏中间,造成董某受伤,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责任认定,赵某由于过度疲劳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董某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董某被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由于受伤严重,先后共转换五个科室病房,历经八次手术治疗,虽挽回生命,但由于伤势过重,最终落下多处残疾,至今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且花去了50多万元医疗费,雇主孟某仅支付了部分费用后便不再支付,家人也跟着深受其苦。案件经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已经在保险份额内分别赔偿董某各项费用共计100余万元,但孟某的3万余元赔偿款却迟迟不能到位,董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12月11日上午,董某拄着双拐在家人的搀扶下来到执行局,坚决要求孟某尽快履行赔偿义务。而被执行法警拘传回法院的孟某却完全无视董某一家人的痛苦,还想着能拖一天是一天。在执行法官现场进行调解时,孟某一点诚意都没有,声称每月只能支付500元,但这远远不能解决董某的医疗费和各项费用给家庭造成的困境。由于孟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又不如实报告财产,当天下午被送往拘留所。在得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后,孟某通知家人于被拘留的12日将执行款全部交到法院。龙安法院 李群伟 王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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