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法院网讯 12月6日上午,德安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来到德安县高塘乡政府,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该案件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厚勤担任审判长。
被告人余某某,男,63岁,高塘乡顾田村人,小学文化。2018年7月,余某某在明知野生香樟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私自砍伐野生香樟二十七株,后主动投案自首。德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要求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余某某刑事责任。
结合司法服务促进乡村振兴策略,此次巡回审判旨在以庭审案件的方式传递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农村居民的法治意识。此次庭审邀请到当地各村组干部旁听,倡导集体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王厚勤院长在庭审结束后进行了专项的普法释法讲解,帮助旁听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达到以案促学的效果。德安县人民法院 秦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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