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欠3000块钱被拘留了?法官,您确定是3000不是30000?麻烦您再给我说一遍,有点懵……”。因欠款3000元钱被拘留的杨某的朋友张某,接到执行干警电话通知的时候,一直怀疑自己是听错了,杨某怎么会因为区区3000元钱就被拘留了呢?
一切都源于一次借款:2015年7月下旬,被执行人杨某因购买彩票资金不足,陆续向刘某借款共计9400元,并向刘某出具借据3张,借款时也未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期间杨某偿还了借款6400元,剩余3000元欠款未还,经刘某多次催要,杨某均借故拖延不还。事情拖到2018年,杨某还没有要还的意思,刘某无奈将杨某告到了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在规定期限内如数偿还刘某本金及利息。杨某逾期未履行,刘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接手案件后,执行干警心中一喜,3000元属小标的案件,被执行人应该有履行能力,案子也会顺利执结。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杨某起先还接电话,说过几天就还钱,可过了几天,不但钱没还,手机也不接了。干警见招拆招,换了一个手机号联系杨某,接通后自称不是杨某,但这个手机号一直用着了。经过干警走访了解,杨某经常以法律工作者的身份为他人打官司、代理案件。于是干警又换了一个手机号联系杨某,并谎称有个案子需要其代理并出庭,杨某这才恢复了正常的沟通模式,约定了见面的地点。
6号下午,身着便装的执行干警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静等杨某的出现。双方见面确定是杨某无误后,执行干警亮明身份,规劝其尽快还款。此时,杨某还是坚称没钱还,再等几天。干警现场对杨某随身物品进行了检查,经查看其手机转账记录,发现仅近三天的资金往来流水就一万余元,实属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因杨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遂被司法拘留十五日,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龙安法院 李群伟 王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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