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宣传遵纪守法精神,并对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正在接受社区矫正人员起到警示作用,实现庭审规范化、实质化要求,上思法院于2018年11月28日开展刑事审判示范庭审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缓刑社区矫正人员)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并邀请县政协委员代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人员及缓刑社区矫正人员代表旁听观摩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因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李某当庭对起诉事实供认不讳。在庭审结束后上思法院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座谈会。
法制教育由冼春瑜法官就该案向社区矫正人员以案释法,对该案的判决依据,缓刑的由来以及我国对于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介绍。参与旁听庭审的社区矫正人员表示,通过这次形象生动的案件讲解深刻体会到法律的权威,受益匪浅,回去以后要与周边的朋友分享此次庭审的经历。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德钦,组织了参与活动的县政协委员代表和刑庭部分人员召开座谈会。与会的县政协委员对本次示范庭审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后如何通过此类典型案件进行法律宣传,以达到弘扬法治精神的目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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