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不出户,动动手指,案件当事人与正定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不必见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便通过“掌上微法庭”微信调解得以结案,不仅有效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高了调解率,还减轻了当事人往返负担,真正做到了为审判提速,为群众省钱,为法官减负,深受当事人欢迎。 开设交通法庭。在案多人少的严峻形势下,为便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得到及时、快捷处置,院党组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与正定县交警队沟通协调,于2018年3月份开始着手在县交警队专门设立“交通法庭”,6月份开始试运营。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案件立案、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司法鉴定、审判执行、保险理赔等‘一条龙’服务,来到这个庭,一站全办清。 “一案一微信群调解案件”。自7月份开始,办案法官因案施策,利用微信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特点进行线上调解,打造指尖上的“掌上微法庭”,一案一微信群,积极探索集交通事故“XX案调解群”“微信传输证据”“微信转账支付”等于一体的微信调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新路子,做到了微调解模式,服务群众“零距离”;微信传输证据,方便群众“零费用”;微信转账支付,便捷群众“零门槛”。 深度融合,智慧建设。“微法庭”“微调解”交通事故案件的做法,是院党组创新“交通特色法庭”、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益尝试,也是将信息技术与审判业务良性互动、将信息化与审判实践深度融合、助推“智慧法院”建设的具体体现。短短两个多月时间,成效凸显,赢得多方赞誉。自7月份尝试以来,“交通法庭”共受理案件104件,结案52件,其中:判决10件,调解结案41件(“微调解”34件,占调解数的82.93%),撤诉1件。标志着该院“掌上微法庭”“微调解”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刚一起步便驶入了“快车道”,彰显了“智慧法院”的灵动与便捷。最高法院官方微信“智慧法院进行时”栏目以《 【成果巡礼】河北正定:道交忙、纠纷多、百姓烦?这位法官建了一个微信群》为题,予以刊发。供稿人:正定法院 唐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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