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郭红霞)2018年11月13日,申请执行人何某向成县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写有“维护正义两袖清风 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的锦旗,对执行人员及时执行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表示诚挚感谢。 原告何某因租凭合同纠纷一案将被告杨某、成县某公司诉至成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杨某返还原告何某转让费6.68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杨某长期未履行义务。何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杨某不知所踪,2018年11月9日早上,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电话,称杨某在成县陇南大道出现,执行干警及时出警并将杨某带回了法院。在执行局办公室,执行人员依法对杨某讲解了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并耐心细致的做了思想工作后,杨某认识到了不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表示将积极配合工作。当日下午,执行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不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杨某返还何某5万元。随后,杨某交纳了执行款,执行人员及时通知何某来法院领取了执行款。 成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中不畏艰辛,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获得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及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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