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一乡一庭”建设工作推进会
11月2日,石家庄中院在正定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一乡一庭”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研究部署全市法院“一乡一庭”建设推进整改工作。石家庄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增益出席并讲话,他指出要全面加强“一乡一庭”工作,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中院民一庭、涉及“一乡一庭”工作的17个县(市、区)法院主管院长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民一庭庭长刘清振主持。 李增益副院长在讲话中简要回顾了全市法院“一乡一庭”建设的总体情况,对在“一乡一庭”建设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推进和整改工作进行部署,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深刻认识“一乡一庭”建设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作用。要高度重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服务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一乡一庭”规范化水平。要主动争取党委和党委政法委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要加强与人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调,为法庭选配人民陪审员,并做好岗前培训,确保能够满足“一乡一庭”工作需要。要强化内部管理,强化“一乡一庭”管理软件深度应用,提高工作质效。三是充分发挥职能,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要强化“登”字号改革在“一乡一庭”系统的深度应用,鼓励法官多到“一乡一庭”开展诉前调解,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注重发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作用,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组织的衔接与协作,积极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判有关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报送专项报告,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导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 在正定法院北早现人民法庭,全体与会人员就“一乡一庭”硬件建设、制度运行、人员配备和创新“诉调对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做法进行了现场观摩和学习。在现场推进会上,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正定法院“一乡一庭”工作专题片,并听取了相关经验做法汇报。随后,与会人员就“一乡一庭”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供稿人:石家庄中院宣传处 正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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