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芷江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经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原告龙某的伯父龙大某与伯母朱某二人均系芷江某村民小组村民,二老膝下无子女。在二老丧失劳动能力后,承包的责任田、自留地、林地均由原告龙某耕种管理,并由龙某照顾二老生活起居。后二老相继去世,龙某对二老尽了生养死葬义务。不久,因高速公路的修建,二老名下八亩林地被征收,共计20万元的补偿款被该村民小组代领。龙某多次找该村民小组领取补偿款未果后,便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庭审中,被告村民小组则辩称朱某夫妇系是五保户,村民小组对龙大某、朱某夫妇进行了照顾义务,应享有朱某名下的征地补偿款。就这样,双方唇枪舌战,一时争执不下。
面对充满了火药味的“局势”,主审法官并没有灰心放弃,而是选择将“和事老”继续当下去。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法官将村民邻里关系、个人切身利益和国家法律法规等要素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导双方各退一步。就这样,经过近2个小时的努力,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各享有征地补偿款的50% 。投稿: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法院;撰稿:刘健;审稿:曾凡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