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忠勇 杨洁)从10月19日以来,河北省井陉县法院执行局在开展集中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中,派出人员深入城乡张贴宣传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通告,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为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通告,提出凡在河北省三级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负有履行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被执行人,须当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主动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能及时履行的,应立即到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接受法院调查。为了迅速将此通告宣传到千家万户,尤其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井陉县法院执行局在加强办理执行案件的同时,专门派出人员深入到县城微水大街小巷和岩峰、长岗、马村等涉案村庄在公告栏中进行张贴、宣传《通告》,大造社会舆论,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于逾期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图为该院人员深入城乡张贴《通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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