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朋友来家做客本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有助于加深朋友间的友谊,但邀请朋友来家里吸毒,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便利,这种方便则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为法律所不容。2018年9月25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容留吸毒案,被告人李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中旬的一天凌晨,被告人李某在其租住的芜湖经开区某小区住房内,容留吸毒人员田某、徐某、张某等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冰毒,并提供吸毒工具。2018年6月,公安民警在芜湖市某宾馆内将被告人李某抓获归案,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在其住所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毒品害人害己,涉毒犯罪对于社会更是有着极大的危害性,毒品不仅残害人的身体,更能吞噬人的意志和良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若因好奇、诱惑以身试毒,迎来的不仅是身心的极度痛苦,还有法律的严惩和身陷囹圄的惨痛结局。芜湖经开区法院 汤峻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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